关于2015年度阳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所填工作单位公章;
6、会计从业资格个人基本信息表(会计之星—会计类证书查询—打印);
7、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寸白底照片一张
时间:2016年1月18日—22日
地点:市桃北中路16号财政局四层407室
咨询电话:0353-6669013
前四项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