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按属地组织实施,全区在区直和14个地级市共设15个考区。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在校学生)遵循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所属考区进行报名,并到所选择的报名考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在所报考的考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请选择南宁考区。除上述6所学院以外的其他在邕在校学生请选择区直考区。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不存在报名条件中提到的违法犯罪行为。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资格不再进行现场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又报考的,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考试不接受团体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报名工作。
特别提醒:考生姓名和身份证等重要信息在网上缴费成功以后不能再修改。因此,考生在缴费之前,请认真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是否正确,在确保正确的前提下再进行缴费。如因委托他人报名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姓名、身份证等报名信息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正确填报各种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设置现场缴费渠道。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和网上银行扣款单,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网上报名注册选定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