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折扣和折让都是销售方对购买方进行的价格让步,但折扣和折让的原因、形式和对会计的影响都不一样。
折扣
在新会计准则中,折扣分为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在折扣期限内付款时,债务人可以少付部分货款。该折扣发生时被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如购货方大量采购时,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该折扣直接从收入中扣除,不需要进行特殊账务处理。在折扣条件下,销售方的主动性一般要大一些。在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中,将折扣统称为销售折扣。
折让
折让即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根据新准则的相关规定,折让在发生时一般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如果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折让的这种价格让步是一种销售方的被动让步,购买方的主动权一般要大一些,让步的程度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当协商无果时,往往会发生销售退回。
虽然折扣与折让有诸多不同,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都应当签订相关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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