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会考字[2009]1号
关于我省2009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原江西省教委赣教会考字〔2001〕001号《关于我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会考办、各高级中学、完全中学、省内各企业、事业单位所属高级中学或高中班以及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民办高中遵照执行。
一、会考对象
自2006、2007年秋季入学的我省普通高中和已在省教育厅备案的民办高中全体学生;2006年9月1日以后按我省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转入我省未参加的会考科目,或虽然参加了会考但成绩不合格的2008级之前的学生;参加了高中毕业会考尚未合格的高中历届生;高中阶段其他类学校(职高、中专、技校)的2008级之前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学历的社会青年。
200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将实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上述人员凡参加规定科目会考,成绩合格者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二、会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
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文化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占20%,笔试占80%)、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2.为贯彻赣会考字〔2003〕5号《关于我省高中毕业会考信息技术课程试行无纸化考试(考核)的通知》精神,几年来,各设区市已顺利地在本地重点高中和非重点高中试行了信息技术课程无纸化考试(考核)。2009年的信息技术无纸化考试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信息技术课考试工作手册》规定的无纸化考试实施细则组织施考,每年安排两次,上半年一次安排在3—5月份、下半年一次安排在10—11月份,全省统一考试系统软件。
3.考查科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体育和保健、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
4.考试时间安排
2009年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分别在6月份和11月份组织施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6月份考试时间安排表
期
日
目
科
间
时
上 午
下 午
8:00-9:30
10:00-11:30
2:30-4:00
4:30-6:00
6月21日
历 史
地 理
物 理
化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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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政 治
生 物
数 学(2:30-4:30)
6月23日
语 文(8:00-10:30)
外 语(听力、笔试)
(2:30—4:00)
11月份考试时间安排表
期
日
目
科
间
时
上 午
下 午
8:30-10:00
10:30-12:00
2:00-3:30
4:00-5:30
11月28日
政 治
外 语
(听力、笔试)
数 学(2:00—4:00)
11月29日
语 文(8:30-11:00)
生物(2:00-3:30)
11月30日
物 理
化 学
历 史
地 理
三、会考组织形式
1.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六科由省统一安排,分级组织施考,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分设区市统一阅卷;信息技术课无纸化考试由各设区市会考办按省会考办规定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施考。
2.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由各设区市会考办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施考,自行命题、组考和阅卷,是否交由普通高中自行组织施考由各设区市会考办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自定。省会考办和省教研室将对语文、数学、外语的命题进行抽样检查。
3.政治、生物、历史、地理这四门学科仍为开卷考试。
4.考试科目的成绩分为4个等第。由各设区市会考办按省会考办赣会考字〔1999〕3号文件有关划分等第比例的规定转换成绩;是以设区市还是以县(市、区)划分A、B、C、D四个等第的比例由各设区市会考办自定。
5.会考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仍由各设区市会考办按省教研室规定的标准组织进行;体育和保健、艺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由各设区市会考办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命题和考查。
考查成绩只记合格或不合格两档。
四、几项要求
1.会考报名的起始及截止时间由各设区市会考办自定。各设区市会考办必须分别在2009年5月16日和2009年11月6日之前,将6月份考试及11月份考试的《会考报名统计表》报送省会考办考务科。每次领取会考试卷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在校高中学生首次会考报名的会考注册号全省统一采用13位数字进行编排。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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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代号会考证号
职高、中专、技校的在校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会考办报名,人数多的可以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职高、中专、技校的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会考办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职高、中专、技校的毕业证或初中毕业证。首次报名者需交近期1寸同底证件照3张,并准确填写《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社会类)考生考籍登记表》(见附件2),确定本次报考的科目,认真填涂《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社会类)考生报名卡(三)》,交纳报名考试费。
社会类考生参加会考的具体事宜,由主考学校办理,主考学校原则上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一般普通高级中学,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备案。主考学校应承担考生的助学、考务管理,并在考生证书上副署。社会类考生的“报名注册号”(会考证号)全省统一采用13位数字进行编排。具体方法如下:
0
0
首次报考年份 县区代码 社会类考生专用代号 学校代号 考生流水号
3.各设区市应加强对高中会考考籍的管理。凡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和已在省教育厅备案的民办高中正式学号者,均应承认其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籍。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各校须在2009年高中各年级学生毕业会考之前,对学籍与考籍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凡转学出省或退学的学生,对其报名注册号应及时处理。
4.会考考试的考点、考场设置应按江西省普通高中会考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进行,各设区市要进一步加强考点、考场的标准化建设,保证高中会考的质量。
5.各设区市会考办在每次会考后,要遵照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标准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评卷、登分、统分工作,及时向考生公布会考成绩。
6.按规定上交省会考办的考生报名考试费,请各设区市会考办于报名后考试前按我办赣会考字〔2000〕10号和赣会考字〔2005〕5号中所调整的标准如数上交。
附 件:1
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报名
统计表(样表)
设区市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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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考 生 数
考 点 数
考 场 数
标答数
(单页)
备 注
历 史
地 理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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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说明: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如需代订答题卡、登分卡,数据请统计在备注栏。
附件:2
江西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社会类)考生
考籍登记表
(请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清楚)
报名注册号(13位数码)□□□□□□□□□□□□□
姓 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1寸同底证件照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就读学校
或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家 庭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会 考 科 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化 学
生 物
政 治
历 史
地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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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日 期
会 考 成 绩
备 注
说明:此表填写一份,县(市、区)高中会考办公室存档。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复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