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考院会〔2012〕2号
各市、县(区)会考办:
我省已完成2012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的校核工作,现将2012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生成绩总册(以下简称成绩总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以下说明和要求再一次做好校核工作。
一、关于成绩总册的说明
1、成绩总册按考生学籍所在校为单位打印一份,核查并存档。
2、成绩总册所记载的成绩: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普通高中考生记录全省统一会考的四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四门考查成绩;未经登记注册的普通高中记录全省统一会考的七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四门考查成绩;其它学校考生记录全省统一会考的十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四门考查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等第使用英文字母A、B、C、D分别表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通用技术考查与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成绩用P、N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
3、考生类别指考生的文、理倾向,文科倾向即高考将报考文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学业基础会考,理科倾向即高考将报考理工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4科的全省学业基础会考。
4、重考成绩保留多次考试中成绩最高的一次记入档案。
5、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根据《关于高中会考违规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关于做好成绩总册校核工作的要求
1、成绩总册由考生学籍所在校负责校核。
2、发现成绩总册与在校生的学籍有差错时,应打印《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___级考生勘误表》(以下简称《勘误表》,表格可以通过《福建省高中会考管理系统(中学版)》中打印使用),并根据表中说明进行填报;同时在中学会考管理系统中进行增减处理,导出增减库进行上报。校核时应注意:有一些留级或休学的考生还在本年级出现的,请在下一个年级做留级或复学处理。对于转学外省、流生等考生,因无学校接收的原因而使考生信息还挂在本校,这类考生不必再做勘误,待下一次打印合格名册时删除。
3、发现成绩总册的考籍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考生类别)仍有差错的,应报告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在中学会考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修正,导出信息修正库进行上报。
4、发现成绩总册的考生成绩信息有差错时,应报告说明并加盖学校和各级会考办公章,同时提供原成绩的复印件。
各中学收到成绩总册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地进行校核,经核实发现有差错的,在收到成绩总册后的一周内,按照上述要求逐级报送《勘误表》、勘误报告和数据库,各设区市会考办须在3月15日前汇总上报至我院核实更正。
我院汇总上报的全省考生考籍与成绩校核信息,经核实更正后,在2012年3月底前打印2012届考生成绩合格名册下发各有关单位存档,我院不再对考生考籍信息进行勘误。
2012届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生成绩总册校核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各县(市、区)会考办、各有关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项工作。设区市会考办应组织并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