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指导考生了解学业水平测试网报的有关政策与方法,正确填写有关表格和进行网报,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并要求考生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审核,市、县(市、区)招生办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最后确认。
2.所有已取得考籍号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四项信息如需修改,必须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修改。考生在网报前如发现现有的上述四项信息与事实不符,应立即逐级上报,最终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网报系统中对各市上报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考生所上报的修改信息中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一致的,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则须出具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有关证明。各市将本市需要修改的考生信息汇总后,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学测科(见附2-2)。
3.关于网上支付。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考试费金额,考生通过网报系统进入银行系统,按照核定金额支付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4.学业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的实施工作,参照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的有关办法执行。
5.在发放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准考证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并签订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点击查看WORD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