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6月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要求和安排最新公布!4月11日起报名,6月9日考试。高二、高三年级的同学均可报名。
需要提醒的是,本届高三考生如果成绩不理想的话,还可以报名,这是2016年高考生的最后一次机会!
报名时间安排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1日至20日,其中11日至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6日至20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各市招生办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报名工作。以下为详细的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
2016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是4月11日至20日,其中11日-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16日-20日需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报名网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是http://www.ecogd.edu.cn/xyspbm/)进行预报名。
报名流程
预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网址是)进行预报名。
首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就读学校或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密码。
已报考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凭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号、密码报考。
特别提醒:已经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但忘记密码的同学请向中学报名点或当地招生办咨询取回密码。
报名确认
预报名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报考费、进行电子摄像。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中学、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残疾考生报名提醒
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教考试〔2015〕2号)的残疾考生,需要考试部门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注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p#分页标题#e#
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9日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6月9日 | 上午 | 8:30-10:00 | 化学、思想政治 |
10:40-12:10 | 生物、地理 | ||
下午 | 15:00-16:30 | 物理、历史 |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以《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2016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报考对象
1.高二、高三学生、社会青年
我省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二年级学生、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2016届考生注意:如果对此前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满意,可以利用最后的这次机会,以更好的成绩替代原来的成绩,参加高考录取。尤其是部分考生由于此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没有达到报考本科(一本:3C,二本:2C+1D,三A、三B:1C+2D,点击查看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详细说明)或高职自主招生要求(点击查看2016广东高职自主招生院校报名学业水平要求汇总)的,一定要好好抓住这次机会。
2.广东省户口但在省外读书的高二、高三学生
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广东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中学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
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须按规定报名参加我省相关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p#分页标题#e#
3.省外户口但在广东读书的学生
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年级学生和应、往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其参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4.异地高考生(随迁子女)
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的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参加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如在我省参加2016年及以后高考,可作为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非广东省户籍随迁子女是否具备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及录取的资格,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大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小学初中生);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一年级学生(高一)。
考试成绩和高考录取之间的关系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