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浙教试院〔2013〕49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考〔2013〕31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3〕4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6月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阶段安排
报名时间为5月23-30日,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3年5月23-27日,考生所在学校审定考生报名资格进行集体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第二阶段:2013年5月28 -30日,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接收学校报名信息,配置考点、编排试场,提交市级教育考试机构。2013年5月31日前,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将相关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
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附件1)。
二、会考报名按原规定执行。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集体报名,但应得到学生确认。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积极争取当地高中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要多渠道做好报考政策的宣传,将报名办法及时告知有关高中学校和考生,帮助学校指导学生选择报考科目;要严格执行有关考点设置、试场编排等考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对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按时完成。各地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逐级向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附件:
1.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
2.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时间安排
3.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3年5月16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在“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未获得普通高中学籍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式
普通高中会考和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学校集体报名形式。普通高中学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点学校
1.核对考生学籍变更,审定考生报名资格;
2.按科目或者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
3.查看、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由考生签字确认;
4. 核查、提交考生报名信息数据。
(二)主管教育考试机构
1.报名开始前,设置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时间等;
2.接收、核查报名点学校提交的报名信息,设置考点,进行试场编排;
3.报名信息和试场信息上报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三)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
1.接收各县(市、区)上报的报名信息,核查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是否符合规定,信息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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