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7月10日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6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5184.com/UploadFile/20167/20160705103350862.doc),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
(二)输入信息。
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并于7月10日17:00前登录http://www.ecogd.edu.cn/xysp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录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三)复查及结果反馈。
我院于7月15日前组织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予以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申请查分的考生也可于7月15日12:00起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eesc.com.cn)“服务之窗”栏目,打开“成绩复查”,点击“2016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查结果查询”查询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