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第一天第一科考前25分钟,其他科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的考生按座位号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
(2)考生进入考场,闭卷考试、考查科目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条、改正纸、涂改液、记录本、计算器、通讯设备。只准带蓝、黑色钢笔、圆珠笔、铅笔、胶擦、圆规、三角板、削笔刀等考试必需文具用品。考生不准在允许携带的文具用品上以及其他地方写有公式或文字。开卷考试、考查科目在上述限制以外可携带书籍、资料自用。
(3)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终了前30分钟后才准离开考点。
(4)考生除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籍号和座位号外,不得在试卷其他地方写姓名、考籍号和作任何标记。
(5)主观题试卷一律用0.5mm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在规定的空白处答题,用红色笔或铅笔答卷属违纪行为,标准化考试的答题卡,必须用2B炭质黑色铅笔将与所选选项相应的涂点涂黑。需要修改时,先用橡皮擦干净后再涂黑。
(6)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的任何内容。遇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7)考生答题时应独立思考,不得离开座位。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8)考试终了前30分钟,监考员先收第一卷试题和答题卡。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等候监考员收完试卷后才依次退出考场。任何人不准将试题、试卷、草稿纸和答题卡带走。
(10)考生要正确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冒名顶替等。
(11)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者,按有关处罚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