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考科目分为A—E五等级
自2015年开始,初中学业考试将考查科目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将会考科目等级作为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依据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录取时,按照报考志愿,在满足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中,首先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2B2C的考生中,按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学校有空余计划时,再依次从会考科目等级至少4C、4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试科目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
若考试科目成绩相同,则会考科目高等级多者优先。各会考科目A、B、C、D、E五个等级按5、4、3、2、1进行赋分,实现不同等级组合的转换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