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山西省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16]176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8日、29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5月28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
下午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5月29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物 (主观题)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晋人社职字[2013]18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点击查看报名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组织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负责。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3月8日至3月22日
网上照片审核:3月9日至3月23日
网上交费:3月9日至3月24日
准考证打印:5月24日至5月27日
成绩查询:8月1日后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公告:8月22日发布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资格审核:8月25日至9月7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均须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报名,按照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一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工作日内只审核上传的照片,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单位属地原则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按单位属地选择报名点,资格审核及考区划分将按照属地进行管理。未按照属地报名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报考级别为“考三科”的报考人员,在连续的2个自然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需求选择报考专业和具体的考试科目;上一年度有部分合格科目的续考人员,考试专业原则上应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如修改报考专业,将按新考生进行管理,报名时按照新考生报名,已有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滚动。
符合增报专业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报考级别应选择“增报专业”,根据需要选择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无须选择。
3、本次考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上传本人
近期证件照,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图像、格式等技术处理,生成报名照片方可上传。
下载照片处理工具……
4、报考人员在交费前可对除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以外的信息进行修改,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可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核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www.sxjs.gov.cn)及山西人事考试网(
www.sxpta.com)另行通知。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审核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资格审核对象为在成绩滚动有效期内应考科目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p#分页标题#e#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13]223号)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收取。
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发票领取的具体事宜见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类别,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七、其它
有关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方面的事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初审部门负责,省住建厅行政审批管理处联系电话:0351-3580137,各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有关考网上报名等方面的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283;
成绩管理等方面的事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联系电话:0351—7330067。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