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山公办幼儿园调价,有了最新进展。继8月初公布的涨价方案后,日前市发改局结合反馈意见,增加了方案二,并正征求意见,适当下调省一级、市一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方案二中,省一级财政拨款类幼儿园由现行标准800元/月,调整到995元/月,自收自支类调整到1150元/月,调整幅度分别为24.4%和43.8%。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拟从现行的500元/月,调整到财政拨款类695元/月,自收自支类800元/月,调整幅度分别为39%和60%。与方案一相比,调整幅度在25-100元/月不等。
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方案二是结合社会各界人士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考虑周边公办幼儿园收费水平后增加的。这次适当下调省一级、市一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但规范化、未定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与方案一保持不变,原因是“现行收费标准较低,与周边城市相比,已没有下调空间了”。
(中山发布编辑部,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