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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年上半年自考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网上申报安排

作者:86考网 发布时间:2013-09-08 12:04:19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北京自学考试(自考)】
2011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报考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审核(考试期:1104),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2、凡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未办理的考生请于考生接待日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办理。

  3、凡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以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申报及缴费时间

  1、申报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12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补办。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点击“自考业务办理”,进入页面后点击“2011年上半年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即可进入申报页面。

  2、缴费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14日。网上报考缴费系统支持的是北京银行。考生应在报考前到该行办理开户手续,凭借正确的帐号(或卡号)及取款密码(非电子密码)实现网上缴费。

  3、申报成功的标志为所申报专业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

  三、凡顺利完成网上申报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申报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四、申报成功的考生请依照“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高校报到或参加讲座,报到时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申报凭单”、“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

  五、现场审核要求及安排

  1、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则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审定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审定表”(请正反面打印1份)并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北区(原西城区),地址:西直门内南草厂63号。

  3、现场审核交验材料: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申报凭单”上所列为准。

  六、收费标准:论文指导、答辩费400元/人。

  七、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或未答辩,本期记缺考,须随下期重新申报并缴费。

  八、成绩发布时间:本次考核成绩将于2011年6月8日发布,查询成绩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成绩通过者请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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