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9月10日。报名网址:http://61.133.219.10(中国电信)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11日到16日,具体时间段为上午8:30到11:40,下午2:30到5:40。
注:(
12---13日两天是上午9:00---11:30)。
3、现场信息确认地点:市教育局楼考试中心(313室)
4、助学单位确认时间:9月17日(一天)。
5、考试时间:
10月17—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
7、
特别提醒:
为了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水平,决定如下:
(1)、从2015年10月起,开始实行自学考试网上阅卷,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
(2)、从2015年10月起,全国统一要求,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采集考生笔迹信息,考生在答题前根据相关要求书写答题卡上的“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
(3)、根据全国考委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10月起,专科的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4)、
代码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是为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有的考试,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之一,不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也不是自考的学历考试,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请到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代码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报考条件按照教育厅有关新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执行。“凡在“2014年、2015年”取得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可按照老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申请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2013年前(含)”取得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2013年后(不含)”取得自治区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一门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教师资格者可按照老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认定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依据。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5)、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后,于10月10日以后在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
(6)、考生在选择考试地点时应慎重,考试地点确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修改。
(7)、本次报考信息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现场采集指纹、照相、签字,不能由他人代替。其他事宜详见《宁夏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面向社会开考专业 |
专业及代码 |
主考院校 |
市教育考试中心及咨询电话 |
020115经济学(本)* |
宁夏大学 |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0951-6032081
石嘴山市教育考试中心: 0952-2021403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 0953-2121553
固原市教育考试中心: 0954-2032105
中卫市教育考试中心: 0955-7028691 |
020203会计(专) |
020204会计(本) |
020207市场营销(专)* |
030112法律(专)* |
040101学前教育(专)* |
050114汉语言文学(专) |
050207英语(专)* |
999999教育学心理学* |
|
说明:带“*”的专业只安排老生报考,不接收新生报考。
7、咨询电话:0955--7028691
中卫市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