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近日印发的《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市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要严控近岸海域污染,保护海洋生态安全。
本市将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明年年底前对本市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全部进行清理。入海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要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在本市重点河湖及近岸海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
本市还将加大对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及赔偿等研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落实国家关于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生态脆弱敏感区等区域海域禁止、限制实施围填海的有关规定,加强围填海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到2020年,本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