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神色复杂的站在门口,眼睛盯着那随堂弟移步而左右晃动的灰色麻布口袋,看着那抹灰色的光影混入入群、消失在眼际。
小淘在五天前由朋友之手仓促的闯入了我的生活,那天初遇,它就在我还没来彻底缓过神来之际,跳出了那足足有七十厘米高的纸箱,火速把我家厨房客厅溜达了完毕,并不厌其烦的探寻每个角落寻找出逃路径。
小淘是只兔子,是只毛色灰白、灵活好动的兔子。朋友因为家里不允许养宠物,所以只好把它送给我这个对兔子一问三不知的“兔盲”!但是,“兔盲”只要有孜孜不倦的求知精神,养只小动物应该不在话下;终于,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了解到兔子不仅仅是吃香脆的胡萝卜而已,它对牧草、白菜、地瓜、白萝卜也颇有好感。
兔子竟然吃地瓜,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但却是我亲身验证过的:有次我和家人一起烤地瓜,烤熟之后便把外焦里嫩的香地瓜放在地上,没想到小淘闻到香气后又施展了它的轻功从纸箱里飞跃出来,它先是四处看看,然后不停的耸动那颗黑黑的小鼻子,毛茸茸的小耳朵一只直挺挺的竖立着,还有一只斜斜的挨着那只高度紧张像站军姿似僵直的耳朵;它瞅见我们并没有关注它便像个偷儿发现宝藏般激动又艰难的克制着,它走走停停,小心翼翼的慢慢移动,两颗黑葡萄似的小眼睛警惕的盯着“敌人”的动静,那副模样真是可爱极了。
目标近了、又近了,它终于站在表面焦糊的地瓜面前时并不是像饿狼般扑上去,而是挪动毛茸茸的小脑袋悄悄的伸出粉嫩的舌头在上面温柔的舔舐,像是对地瓜的爱抚般充满着柔情,不一会儿,它终于准备"开动了";它吃东西的速度非常快,不,应该说它咀嚼食物的速度非常快,小嘴巴不停的动,长长的胡须也不停颠簸,仔细听甚至还会听到它咬噬地瓜清脆的沙沙声连续不断。一个拳头大的地瓜在它的努力下变成了一个被掏空果肉的半圆外壳,它啃过的地方光滑又干净,刚好把烤焦的地瓜壳内香软的果肉丝毫不剩的吃掉。它似乎吃得很饱的样子,就地蹲在那儿连耳朵都懒得扇动一下,当我的手触到它灰色的毛绒外套落在它瘦弱娇小的身体上时,它也罕见的没有半点反抗,身体小小的一阵战栗后就安静的趴在地上任我所为。
为了让小淘放松一下,作为宅女的我不得不破戒出门,带它去外面的田埂或者别的地方找些嫩草让它换换口味、沾沾泥土体验一下新的味道。我把它放在草地上时,心里还颤巍巍的担忧它会撒腿撇下我去当野兔子,不料它竟然一动也不动的老实蹲在那里。也许七八个月大的它一直和人生活着,一直在笼子里被关押着,习惯了被拘束的生活,习惯被人们饲养触摸,现在触碰到了真正的自然、感受到了惺忪的泥土和散发清香的嫩草竟不知道作何反应,我对它的怜爱之情一下子泛滥成灾,便放手让它自己在茂密的草地上随意活动。
相处几天,我逐渐对这只灰色的小淘钦佩起来,别看它个头小小的,可是真的太能吃了,一天到晚除了三餐主食外还要有无数次的额外加餐,它好动而且不安分,老是想从纸箱里爬出来,小脑袋总是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抬起来好奇的四处瞧瞧这外面的世界。
每每与它多相处一分便对它的了解更多一分,也被它的可爱更吸引一分。对它便愈加喜爱起来。
我相信,谁都不会拒绝它的萌呆和可爱,所以,当堂弟看到它后哭着闹着不肯离开对他势在必得时,我只能表示无奈,叹息着送它离开。
此刻我仍愣愣的站在门口,脑子里回旋着十几分钟之前它在我掌心栖息的场景,叹息那只囚禁它的灰色麻布口袋,靠在堂弟的肩背上,一步步离我远去;那难受的滋味盘踞在心头,那股不舍更是哽咽在喉。
高二: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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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文章起始,就点出了小作者复杂的心情,留下了一层谜团,吸引读者不由自主的往下看去。正文中则详细描述了作者与小灰兔相处的点点滴滴,以及由此而建立的深厚感情。都说文如其人,本文的小作者一定是一个善良的姑娘,所以才有了最后的“叹息着送它离开。”
除此之外,本文的语言也是非常值得学习,深沉而隽永的语言为文章的情感增色不少。例如正文第一段,便引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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