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文化课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理化生实验操作测试由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统一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信息技术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初中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等级划分的补充规定》(东教发〔2011〕7号)执行。
学校考查科目的考查,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
2.5月10日前,初中学校将考生学校考查科目成绩报主管教育部门,主管教育部门将考生成绩录入报名信息数据库。学校考查科目成绩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
3.201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中成绩不及格的,可以申请重考,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重考成绩卷面得分超过60分的按照60分计算,卷面得分仍不足60分的按实际得分计算。已经在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的,不允许重考。未参加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按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4.2015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有不及格科目的,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及格的,发放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五)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报名
1.时间:4月26日-27日。
2.地点:各初中学校。
3.考场编排与准考证发放:各初中学校负责采集录入学生报名信息,并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于5月3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主管教育部门。主管教育部门审核无误后,于5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汇总后,于5月10日前将考生报考数据库移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招生考试院5月底前完成考场编排和准考证发放,并将考场编排数据库移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评卷
文化课考试评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采取题卡分离、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于6月下旬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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